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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0 数据编号: 43557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碌曲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正常公告

碌曲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碌曲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生态环境局州环水发〔20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甘肃中伟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根据初步设计批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
2、工程名称:碌曲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及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11.00套,太阳能监控摄像机22.00套,智能化监控平台1.00项,种植生态涵养林(云杉)12849.00株,草原植被恢复37586.54㎡。
5、建设地址:碌曲县
6、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日期:36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4 年10月30日。)
9、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 C 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项目地处高原及少数民族地区,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项目配备人员身体状况及与当地沟通协调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近三年(指2020年9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注:新成立一年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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