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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
截流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公告
本项目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截流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截流移民安置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最高限价: 26万元
资金来源:龙滩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资金。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龙滩水库工程截流移民安置验收终验通过。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系方式:王先生,1570052300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未被市场禁入;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业务包括水利水电或其他(移民工程);或工程设计(业务含: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至时间倒推)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咨询或者移民安置验收咨询等),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三、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须持下列资料(证书、证件)复印件参加本项目采购会议。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最近6 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