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3〕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麻庄村。
2.2 工程规模: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施工建设期监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4290000.00元;(Ⅲ标段(二次)估算852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标段编号:E61092335468cx635a75003;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宁陕县城关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施工建设期监理。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