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陈塘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惠城区陈塘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城发改投审〔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陈塘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2.2 招 标 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2.3 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塘河。
2.4 建设规模:拟建惠州市惠城区陈塘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渗透型复合生态护岸建设长度880m,CFFM复合漂浮湿地建设面积2300㎡,生态滞留带建设长度600m,河道内传氧自净系统10套。
2.5 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1216.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084744.57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复合生态护岸建设、CFFM复合漂浮湿地建设、生态滞留带建设、内传氧自净系统建设等其他配套设施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7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 标段划分(如有):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业绩要求:无。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