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129号准予行政许可。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水文信息是防汛减灾指挥决策的基本依据,水文站是水文信息采集与服务的基本单元。天津市现有各类监测站点653处,主要是为重要行洪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水资源调度服务布设。目前天津市水文行业在水文站网布局、水文信息化产品、水文监测和水文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本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国家基本水文站自动测报能力和水文信息服务水平,填补永定河水文监测空白区域,加强水文应急机动反应能力和水环境监测能力,显著提升天津水文信息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天津“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率先实现水文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满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对水文信息的需求。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第一批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第1标段:标段名称:水文站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WJCSSJSXM/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处水文站基础设施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2)第2标段:标段名称:水文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WJCSSJSXM/HT-2023-02。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走航式ADCP、测流无人机、便携式水情监测仪、智能无人测量船(搭载测深仪)、取样无人机等重要水文设备和辅助仪器及配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第1标段
本项目第1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第1标段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