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礼泉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泉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礼发改【2022】3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礼泉县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礼泉县城南,改线312南侧 ;
2.2 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天,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的A标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
2.3 项目投资总额:2648149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10563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礼泉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253516o538olepq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礼泉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过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全面负责。包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资质;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注册公共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公共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注: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