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工程(吴店镇唐店集镇道路硬化、雨污管网、亮化、绿化等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工程(吴店镇唐店集镇道路硬化、雨污管网、亮化、绿化等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ZY-ZFCG202309GC-2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3-00974
3、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工程(吴店镇唐店集镇道路硬化、雨污管网、亮化、绿化等升级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8.9419(万元)
6、最高限价:398.9419(万元)
7、采购需求:
1.道路工程:234国道刷黑3817平方米,老街路面刷黑4284平方米:集市其它区域道路局部破损修复 2600 平方米;
2.排水工程:新建DN300 污水管网 2880米,大三格池2座;现状雨水管网疏通修复 3115 米,河道清淤治理 13720立方米河道挡墙(增加浆砌块石)915 立方米;
3.路灯工程:新建 LED 55盏,铜芯电缆线 3600 米,其他管线整治 442.5米;
4.绿化景观工程:绿化整理 1800 平方米;
5.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分类设施 6 处,类垃圾箱 40处。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