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延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延建监2023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2022】276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规模:包含东丰村、兴安村、利民村、小营村、平安村、光明村、兴农村、春兴村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线组成;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线组成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依兰镇:兴安村、平安村、兴农村、利民村、春兴村。小营镇:光明村(5组)、小营村(1-3 组)、小营村(4-5组);
(8)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13日,工期1083日历天;
(9)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