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佳农局函【2023】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dczx2023-hlj-069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桦川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2.2 项目地点:佳木斯市桦川县境内,共涉及1个乡6个行政村,分别为星火朝鲜族乡(中星村、星火村、燎原村、燎新村、星光村、红光村);
2.3 建设规模:共3.74万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428日历天(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平行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2)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
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