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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1 数据编号: 43631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j-gg2023-003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排水服务站,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
2.2建设地点:望奎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雨水管线38155米,及配套检查井和雨水口。ii级钢筋混凝土管24360米,其中dn1400雨水管1650米,dn1200雨水管5780米,dn1000雨水管11900米,dn800雨水管5030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工13795米,其中dn400雨水管4420米,dn300雨水口连接管9375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井351座,雨水口1783个。机动车道恢复面积为31870 m2。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284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招标控制价:81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申请人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黑建函【2020】168号文件内规定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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