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804g23092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箐发改发【2022】0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大箐山县供水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箐山县供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
2.3招标控制价:4,158,523.35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pe供水管线共计3035.88延长米及道路破损恢复。
2.5计划工期227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31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