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j-gg2023-0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排水服务站,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望奎县
2.3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线38155米,及配套检查井和雨水口。ii级钢筋混凝土管24360米,其中dn1400雨水管1650米,dn1200雨水管5780米,dn1000雨水管11900米,dn800雨水管5030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工13795米,其中dn400雨水管4420米,dn300雨水口连接管9375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井351座,雨水口1783个。机动车道恢复面积为31870 m2。
2.4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西环路(中央大街-北环路)排水系统管线及破坏恢复路面,北环路、发展路(中央大街-北环路)排水系统管线及破坏恢复路面等。招标控制价为:37431880.43元。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284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有效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