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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1 数据编号: 436390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咸宁市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湿地公园首期日常运营服务项目公告

咸宁市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湿地公园首期日常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宁市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湿地公园首期日常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3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X-202309ZC-087001
项目名称:咸宁市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湿地公园首期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概算:湿地公园首期日常运营费用预算以政府财政评审结果为准,暂估每年3911787.27元;
    最高限价:以政府财政评审结果为基础,按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报价折扣率≦100%,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湿地公园日常运营主要包括园区内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安保管理、厕所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水域保洁、道路维护、亮化灯具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时,招标人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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