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西县历史遗留矿山迹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西县历史遗留矿山迹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监理项目已由迁西县人民政府68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及招标人为迁西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西县历史遗留矿山迹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迁西县上营乡、东荒峪镇及渔户寨乡等26处(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迁西县上营乡、迁西县东荒峪镇、迁西县渔户寨乡等26处历史遗留矿山恢复生态环境及绿化成活期养护。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
2.6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养护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