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祁临段2023年至2024年供热锅炉燃料(甲醇)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祁临段2023年至2024年供热锅炉燃料(甲醇)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ZBGSGL-2023-WC-HW-0295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祁临段2023年至2024年供热锅炉燃料(甲醇)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198),已由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12次会议批复同意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部高速公路分公司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祁临段2023年至2024年供热锅炉燃料(甲醇)及配套服务项目,包括G5京昆高速祁临段祁县收费站、平遥收费站、张兰收费站、介休收费站、仁义收费站、明姜收费站、霍州收费站、韩信岭隧道管理站、路网运行保障六中队共9个单位的供热锅炉燃料(甲醇)供给及配套服务。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所辖括G5京昆高速祁临段祁县收费站、平遥收费站、张兰收费站、介休收费站、仁义收费站、明姜收费站、路网运行保障六中队的供热锅炉燃料(甲醇)供给及配套服务,霍州收费站、韩信岭隧道管理站供暖季配套服务。
2.3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以招标人供货计划为准)。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满足《锅炉用甲醇燃料通用技术要求》DB14/T1733-2018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授权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