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已由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305-610162-04-02-8916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新建软化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265.94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安防工程、采暖工程及通风空调工程;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四路1111号,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渭滨水厂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6854866.5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ryla7AmsM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本项目为施工招标,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渭滨水厂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
①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