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
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吉水县发改委核准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吉水县阜田、枫江、盘谷三镇。
四、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资金
五、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六、工程总造价:施工总造价约3454万元
七、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涉及明渠段清淤、暗涵段清淤、渠道衬砌加固、渠道拆除重建、新建渠系建筑物、利用现有水泥路、机耕道等兼作巡查检修道路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508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十、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 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三大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各一名)三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业均为水利水电类),项目部人员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要求完成线上考勤打卡;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