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宝善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供水8万吨净水厂,供水管道最大直径1.2米。主要建设配水井、混凝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综合加药间及配电间、综合污泥处理区、门卫室、综合楼、场平及边坡档墙、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工艺设备安装阶段(含委托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设备调试及试运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1082210.8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费率为1.186%(实际监理服务费=经有权单位审定后的最终结算审核价×监理收费费率1.186%),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2266235(监理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增加监理费用而增减)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