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9-16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涉及佐龙乡等 8 个乡镇 64 个行政村。
2.2工期:164日历天,2023年10月20日开工,2024年3月31日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招标金额:约1.453亿元(具体详见附表);
2.4 标段划分:16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开8个标段,开9-16标段;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7. 有关说明
7.1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