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回用水站项目石英砂及无烟煤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新疆中泰回用水站项目石英砂及无烟煤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新疆中泰回用水站项目石英砂及无烟煤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已报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LXGC--JC--2023-083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同心工业园区内东侧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回用水站建设工程,回用水站处理水量为600m?/h,以及配套蒸发结晶。蓝星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项目设计、设备供货等。
2.3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服务主要包含:石英砂及无烟煤。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5)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7)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类似产品的国内供货业绩;
(8)国家有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要求的,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