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ZD12023107-1
项目名称: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至安东大渡口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6万吨/天,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5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一座除氟沉淀池(含提升泵房)、一座污泥浓缩池一座脱水机房(含除氟加药系统);新建污水管网约10000米。新建1座混凝池、2座除氟沉淀池及配套配水井、1座集水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加药间、1 座脱水机房;新建污水管网约9公里。
2、项目范围及规模:新建一座除氟沉淀池 (含提升泵房)、一座污泥浓缩池一座脱水机房(含除氟加药系统);新建污水管网约10000米。新建1座混凝池、2座除氟沉淀池及配套配水井、1座集水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加药间、1座脱水机房;新建污水管网约9公里;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肆仟肆佰零柒万零贰佰肆拾玖元玖角肆分(大写)(¥44070249.94元)。
(1)基础建安费用:叁仟贰佰肆拾捌万零壹佰玖拾玖元零叁分(大写)(¥32480199.03元);
(2)工艺升级费用:壹仟壹佰伍拾玖万零伍拾元玖角壹分(大写)(¥11590050.9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施工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本项目投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④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