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鄞州区SN-01-d7/d10/e1/d2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及河流拓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鄞州区SN-01-d7/d10/e1/d2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及河流拓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SN-01-d7/d10/e1/d2地块周边配套绿化及河流拓宽工程已由鄞发改审批〔2023〕1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姜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3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29026 平方米,其中天童南路、景江东路、宁南南路道路绿化面积约 8685 平方米,姜山西河、狮山河沿河绿化带面积约13268平方米,姜山西河、狮山河河道面积约707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首南街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绿化、沿河绿化、河道拓宽、河坎建设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300万元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