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地块面积:23411㎡(35.1165亩);地块坐落: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石佛洞村民委员会永儒厍组(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旁);土地用途:环卫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7≤容积率≤1.5(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数:≤40%,绿地率:绿地率≥20%(用地内沿边界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建筑高度:≤55米(烟囱除外);主体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要求:退乡村道路不得低于10米,其余退用地边界不得低于3.5米,且满足消防、应急、交通安全要求。具体以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意见为准。拍卖起始价:548万元;竞价阶梯:24万元/次或24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保证金:274万元。
二、获取拍卖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本次出让仅接受单独申请。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获取拍卖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及获取资料的时间:
1.凭CA锁获取拍卖文件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2日上午12:00。
2.凭CA锁递交书面申请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2日上午12:00。
3.出让方对申请资料审核及竞买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
(二)递交书面申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三)出让标的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单位: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海雪
联系电话:0883-3067708
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园路63号
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
联 系 人:严丽
联系电话:0883-6128316
(四)递交书面申请时提供的资料(注:原件扫描后,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
1.公民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证明;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法人申请的,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