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底泥处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受内江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底泥处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冠达代(2023)字第015号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底泥处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内容: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底泥处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泥或底泥处置予以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