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至平泰路)、平兴路(泰山路至尼山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招标公告
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至平泰路)、平兴路(泰山路至尼山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至平泰路)、平兴路(泰山路至尼山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23GCZJPY0017
2、项目概况:
一标段: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至平泰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平泰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回填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安砌、混凝土管道铺设、混凝土检查井及沉泥井、路灯、交安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平邑县平兴路(泰山路至尼山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路灯工程及交安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平邑县驻地;
4、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邑县尼山路(平兴路至平泰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预算金额:686.292405万元;
二标段:平邑县平兴路(泰山路至尼山路)道路、排水管网、路灯、交安工程,预算金额:812.600920万元;
7、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资格审查办法: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