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水市庙沱半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赤水市庙沱半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水市庙沱半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已由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赤水市庙坨半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赤发改环资〔2020〕2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蒋女士,招标人为赤水市国投(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乐谱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大同镇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100 亩
2.3 合同估算价:107790000.45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相关专业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 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工程期间的技术配合等设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范围内 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 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整体移交业主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 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