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A0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清徐县
一、招标条件
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工程(招 标 项 目 编 号 :M1401000155206207001)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清审可研[2022]79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清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清徐县污水处理厂,终点位于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1座再生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的再生水输水管线和设施以及10KV供电工程等。再生水输水管线总长4960m,其中清文路段管长300m,清泉南路段管长660m,开南路段管长 3500m,高白路段管长500m。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为:
001不分标段: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清徐县。
2.4 工 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