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质量检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质量检测项目。
2.2项目基本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滨江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m3/d,出水管道4.3km,酃湖片区新建排水管网总长约 38.2km,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万吨/天,新建出水管道约4.3千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和进水管道。本项目投资金额约87万元。
2.3项目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2.4比选范围: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质量检测项目。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5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6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