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岸区明渠水体提质工程(二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岸区明渠水体提质工程(二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3-C1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2-2023-01626
3、项目名称:江岸区明渠水体提质工程(二期)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7.83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7.83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明渠水体提质工程(二期)施工全过程阶段的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束后再增加30日历天,直至各项监理资料完善并移交采购人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江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6/#/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