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gc202309-1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23]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新域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落实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楼研发中心1栋,建筑面积18662.62平方米;2#楼生产配套用房1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3#-5#楼厂房共3栋,每栋建筑面积5430.82平方米,共计16292.46平方米;6#楼厂房1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项目地块东至丙十七街、南至丙四十路、西至北远达大街、北至光机路;
2.4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405公顷,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59455.08平方米。
2.5计划建设工期:暂定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6工程总投资:67798.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2336.95万元。
2.7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1.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吉林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2.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4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