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0-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94670010035
项目名称: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4046.35
最高限价:3154046.35
采购需求:本设置保护区标志牌5处、道路交通警示牌8处、界桩13处,保护区建立隔离防护栏杆1200米、防撞栏(波形钢板栏)950米、道路两侧导流渠建设1040米、安砌混凝土路缘石 3900米,砌筑护坝+防护栏杆775米、50立方米应急池2座,生态修复1500平方米,安装监控系统及村内河道环境整治。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