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含铜含氟污水处理厂设置排污口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含铜含氟污水处理厂设置排污口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通州区含铜含氟污水处理厂设置排污口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通甲路北侧,西片横河南侧,以双福路为界,东侧 77 亩地块及西侧 58 亩地块。
2、项目规模:总建设规模 3 万 m3/d,包括厂区和湿地,其中厂区一期1.5 万 m3/d,含铜废水 6000m3/d,含氟废水 9000 m3/d;二期1.5 万 m3 /d含铜废水 6000m3/d,含氟废水 9000m3/d;人工湿地规模3m3/d;项目共占地 135 亩,其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占地 56.5 亩,人工湿地占地 78.5 亩;尾水排放标准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4440-2022。
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一期、二期排污口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直至获得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基础资料;编制排污口和环评报告;配合办理排口和环评的评审手续,通过主管部门对报告的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排污口论证和环评报告等内容。
4、服务周期:
(1)排污口论证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论证稿,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提交完整的审定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提交论证稿,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完整的审定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文件。
5、最高限价:人民币92万元。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获取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获取路径: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项目报名”→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获取费用:免费。
六、踏勘现场
1、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如未自行踏勘现场,视同了解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无异议。
2、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安全风险及责任。
七、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