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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2023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市平桥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2023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GDJS-20230907 2.3 招标控制价:862845.69元 2.4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境内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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