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玉山县七一、姚源水库水源及灌区配套改造建设项目(七一水资源保护中心)
玉山县七
一、姚源水库水源及灌区配套改造建设项目
(七一水资源保护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七
一、姚源水库水源及灌区配套改造建设项目(七一水资源保护中心)已由玉山县水利局、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水字[2023]5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玉山县七一灌区水资源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玉山县七一水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金额: 7960030.05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 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赣人发〔2005〕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
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 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
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
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