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3]134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同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静海区13个乡镇35个村庄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静海区 13 个乡镇 35 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与敷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装检查井与三格化粪池等。用于收集农户厕所污水、洗浴废水、洗衣废水和厨房废水(简称“四水”)和村内中小学校、村级活动场所、养老院等公共场所所产生的污水,并通过污水管网将污水排至集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预计新修污水管网 256km,修建化粪池约 17741 个,修建检查井 11805 座;新建污水处理站 23 座,新建处理规模 2710m3/d(含扩容20m3/d)。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共一个标段,合同编号:N1200000191012229001001 。其中:
(1)设计阶段的内容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阶段的内容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与敷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装检查井与三格化粪池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设计、施工周期
(1)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提出的图纸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