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8726,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项目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1标段:国能台山电厂1-2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招标范围包括:台山电厂#1至#2机组主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包括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所辖全部汽机、锅炉、电气一次、脱硫、脱硝、化学设备及部分电气二次、热控设备的维护、检修、保洁;
第2标段:国能台山电厂3-5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招标范围包括:台山电厂#3至#5机组主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包括3-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所辖全部汽机、锅炉、电气一次、脱硫、脱硝、化学设备及部分电气二次、热控设备的维护、检修、保洁;
第3标段:国能台山电厂6-7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招标范围包括:台山电厂#6至#7机组主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包括6-7号机组及公用系统所辖全部汽机、锅炉、电气一次、脱硫、脱硝、化学设备及部分电气二次、热控设备的维护、检修、保洁。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本项目仅允许对涉网部分的维护工作进行分包,如投标人不分包此部分工作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修类一级;如投标人分包此部分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拟分包单位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修类一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第1、2标段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业绩【维护范围须包括主机(汽轮机和发电机)、主炉、主变压器、GIS、脱硫系统、脱硝系统、电除尘系统、开式循环水冷却水系统】,且至少已完成了1年的维护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至少已完成了1年维护工作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