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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6 数据编号: 438652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
2.2交货地点:广州市净水公司下属各单位(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试剂采购,共2个包,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1 标段一:甲方下辖水质中心、猎德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沥滘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京溪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西朗(二期)分公司等14个分公司(净水厂)及从化公司的一般化验试剂、COD消解液、过程仪表试剂及标准物质共4类试剂。
2.3.2 标段二:甲方下辖水质中心、猎德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沥滘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京溪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西朗(二期)分公司等14个分公司(净水厂)及从化公司的快速测试试剂类试剂。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质保期保障、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发票进行结算。
2.4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个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5合同期: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分批次供货至指定地点,取货次数不定,并以供货量或合同期限先到者为合同终止时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5.053603万元(含税率13%)(含应急预留金216692.19元)。
2.6.1标段一:211.977637万元(含应急预留金100941.73元),其中:
①一般化验试剂最高投标限价为175139.20(含应急预留金8339.96元),
②COD消解液最高投标限价为1332450元(含应急预留金63450.00元),
③过程仪表试剂最高投标限价为287387.52元(含应急预留金13685.12元),
④标准物质最高投标限价为324799.65元(含应急预留金15466.65元);
2.6.2标段二:243.075966万元(含应急预留金115750.46元)。
2.7投标说明:
2.7.1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的投标或只参与其中任一标段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
①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另一标段的投标人没有重复的,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②如果该标段的投标人与另一标段的投标人有重复的,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少于3家的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招标。
评标时标段
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不再参与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另一标段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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