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9-26 数据编号: 43873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已由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以花农复字[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峰镇龙宝村
    2.2 项目规模:新建龙宝村排涝渠长810m,其中穿乡村道路涵洞处清淤13m;排涝渠采用矩形断面 BxH=1.2mx1.0m,边墙采用M7.5浆砌石,基础采用大块石换填,底板铺设碎石垫层厚10cm,底板浇筑C15厚10cm.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贵安新区高峰镇龙宝村排涝渠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
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3、投标人无委托代理人的,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本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由委托代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
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财务要求:不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