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的管廊架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备案证号2022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现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的管廊架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为满足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需求,连接各子项目单元,本项目是配套公用工程的管廊架施工一标段(具体详见施工范围)。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4、招标范围:
公用工程管廊架一标段施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基础(含新建地坪、地埋管及管沟,旧管架基础拆除、地坪拆除及恢复)、管道安装、钢结构及附属装置安装、防腐保温、静电接地装置等。其中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管道防腐油漆、保温保冷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其余材料(含钢结构及基础防腐油漆)均由承包人负责;阀门壳体压力试验及密封试验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范围详见图纸要求,具体如下:
(1)新气化东外管架A98至A120(详见图纸);
(2)LNG南外管架B01至B48(详见图纸),新建地坪、地埋管及管沟,旧管架基础拆除等;
(3)液氨球罐南至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外管架E01-E31、E52-E66、F01-F13(详见图纸);
(4)机柜间外管架H01-H06(详见图纸);
(5)火炬管架加层01-46(详见图纸)。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5日历天。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