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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6 数据编号: 438866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内蒙古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额哈线马鬃山站区给水及暖气管道大修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额哈线
马鬃山站区给水及暖气管道大修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编号: LHYYWXD-2023-20 )
 
    1.立项依据    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计划对额哈线马鬃山站区给水及暖气管道进行大修。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建设投资款源为临哈公司大修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信息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2.1.1大修地点:额哈线马鬃山站区。
2.1.2大修内容:⑴拆除既有室外热网管道(管道废弃);⑵按原路径敷设采暖管道(管径同既有);⑶本次仅更换室外热网,室内采暖系统不做改造,室内外分界 点为入户阀门处(不含阀门),具体更换管道位置及路径详见施工图(投标方须来我段211房间取施工设计图,自行复印后编制工程报价)。
2.2 工程投资(概)预算: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房建设施大修投资预算140.94万元(含税)。
2.3 计划工期:马鬃山站区暖气管道大修35天。
2.4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施工方如不能按期完工的,按逾期违约责任处理,施工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2.5安全目标:杜绝行车及人身安全事故。
3.服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4.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4.1实施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实施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近三年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2)具备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实施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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