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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6 数据编号: 43891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长江堤涝区治理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长江堤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九发改生态字【2022】61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江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解决部分,其余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和濂溪区城东片境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蛟滩、荷花塘、琵琶湖、袁家湖、姬公庵、益公堤、土桥泵站改扩建,官牌夹泵站更换闸门和清淤,整治八里湖泵站进水渠(新开河东、西堤)2.02km,新建1座连通箱涵将河西泵站进水箱涵与官牌夹泵站引水管道连通等。琵琶湖泵站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1540kw(4x260kw+2x250kw),设计排涝流量16.62m3/s;袁家湖泵站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225kw(2x90kw+1x45kw),设计排涝流量1.82m3/s;益公堤泵站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 660kw(3x220kw),设计排涝流量 5.71m3/s;土桥泵站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 1575kw(5x315kw),设计排涝流量 16.08m3/s。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泵站主体工程须在主汛期前完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和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业绩要求: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级别为3级及以上的水闸、水电站、泵站项目)。
3.6因本工程点多面广,对投标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力量相对要求较高,投标人需对施工现场人员做出承诺,具体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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