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2主运大巷、回风大巷管路拆安及标准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8751,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李家壕煤矿行政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Mt/a,地面配套选煤厂和装车站。
2.1.2招标范围: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2-2主运大巷、回风大巷管路安拆及标准化工程,包括以下全部安拆工程:
(1)2-2回风大巷拆除DN100管路3趟,合计5700米及管路附属件。
(2)2-2回风大巷安装DN100管路3趟,合计6900米及管路附属件。
(3)2-2回风大巷安装DN100注浆管路1趟,合计2300米及管路附属件。
(4)2-2主运大巷整理通讯电缆9000米、电力电缆4500米及缆线托架,包含拆旧安新。
(5)2-2主运大巷拆除DN100管路3趟,合计5700米及管路附属件。
(6)2-2主运大巷安装DN100管路2趟,合计4600米。
(7)2-2主运大巷安装DN100注氮管路1趟,合计2300米。
(8)2-2主运大巷安装DN150排水管路1趟,合计2300米。
(9)副井筒水沟清淤480m3,安装树脂水沟盖板4000块。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1.4完成招标文件内所有工程内容,即为合同终止。
2.1.5矿井作业执行“三八”制,本工程按每天两班作业考虑,需根据矿井车辆运行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每班净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工程安排,由此导致的人员窝工、机械停滞费用不另行计算,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煤矿井下管路安装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