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公告
23063631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
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0700g230926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115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3建设规模:新建 gis 系统3个(燃气、供水、供热);建设管网监控系统、预警报警系统、查询统计系统、管网维护系统、专业应用分析系统;改建会议室为 gis 系统机房及监控指挥厅,机房与指挥厅按照国家机房装修标准规范进行装饰装修;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7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982895.4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承包工程),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