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村级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村级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云龙镇顿岙村内。
项目规模:新建dn75upvc管254m,dn110upvc管81m,dn150hdpe双壁波纹管376m,dn200双壁波纹管534m以及相应的污水井及化粪池隔油池。
招标控制价:93111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dn75upvc管254m,dn110upvc管81m,dn150hdpe双壁波纹管376m,dn200双壁波纹管534m以及相应的污水井及化粪池隔油池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