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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7 数据编号: 43920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3年盛泽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兴桥村、群铁村)重发公告

2023年盛泽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兴桥村、群铁村)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05091862000156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盛泽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坝里村、荷花村、兴桥村、群铁村、郎中村)(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经审发[2023]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3年盛泽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兴桥村、群铁村)(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盛泽镇 
2.1.2建设规模: 最大管径400mm
2.1.3合同估算价:954万元
2.1.4工期要求:11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他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 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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