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神经外科、儿科、麻醉科更换风机盘管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各供货商:
我院神经外科、儿科、麻醉科需更换风机盘管安装服务。现拟行市场公开比选采购,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货商积极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神经外科、儿科、麻醉科更换风机盘管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wb-2023-42
三、项目控制价:60287.73元(其中暂列金4933.40元)
四、项目服务需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对新住院大楼神经外科原中央空调末端机风机盘管10台进行完好拆除、更换大功率新风机盘管,在指定位置新安装拆除下来的风机盘管2台,其余8台需放在指定位置;对儿科医生办公室原中央空调末端机风机盘管2台进行完好拆除、更换大功率新风机盘管;在手术室用餐区指定位置新安装拆除后的旧天花机1台;更换和新安装涉及配件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施工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施工完成后达到正常使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三)项目服务要求标准:
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接到医院通知起总施工 30 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及整体验收。
2、材料、施工工艺及其他相关内容都必须要符合国家、卫生行业及防火、环保和建筑及有关联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3、按照医院运行管理要求,施工期间注意噪音控制和时间段的把控(不影响医院科室正常业务开展)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提示标语牌、警戒线等确保安全措施完善。
4、各类施工材料及工具必须归类堆放整齐,放置在施工区域内,且不得占用通道,项目竣工验收当天,必须将建渣、未用完的材料、工具及其他物资全部清场。到时未清的,医院有权自行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或按每天1000元收取场地费处理。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环境的美化。
5、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全过程落实到位,发现一处/次不到位的,处罚500.00元。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工期:签订合同后,接医院通知开工后,按医院实际情况,分别施工总天数在3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医院验收使用。
(二)项目(实施)地点: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内神经外科、儿科、麻醉科。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医院外聘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经三方认可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审定结算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予以支付。
(四)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材质要求:
项目完工后由中标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总务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组成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总务部、使用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项目未按要求施工完成、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有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五)投标人义务:
1.中标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项目竣工资料以及设施设备合格证等。
2.中标单位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工期,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延误工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项目因各种原因造成工期的延长,中标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以书面形式向医院进行说明,情况属实的医院同意后可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