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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7 数据编号: 43936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金寨县牛山河南溪横畈段清淤疏浚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61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牛山河南溪横畈段清淤疏浚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交控集团金寨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17楼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o服务类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金寨县牛山河南溪横畈段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长度6.5公里,工程总投资10861.8744万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九、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注:
(1)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现场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查询的信息为准)。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需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相关资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经查询、质疑、投诉后,核实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信誉要求: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市场行为分值75分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最新公布的在皖水利施工企业名单中的市场行为分值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网站市场行为分值查询截图件,截图须能体现网站名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清淤疏浚工程(包括河道(含江、湖或海)清淤疏浚工程、河海航道整治工程、防洪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清淤疏浚工程(包括河道(含江、湖或海)清淤疏浚工程、河海航道整治工程、防洪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经理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②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列明的时间为准;③工程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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