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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7 数据编号: 439477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陆丰市省道S240至省道S510连接公路建设工程(翰田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公告

2023-10-07 17:3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陆丰市省道S240至省道S510连接公路建设工程(翰田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4415810072507312309260502
项目规模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陆丰市省道S240至省道S510连接公路项目起点位于大安镇新埔仔村省道 S240(起点桩号K0+000),过旱田村、漂水村,终点位于西南镇白沙堆村附近(终点桩号K9+236),路线全长为 9.236km。
所需服务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按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 8.0 米、行车道宽 2×3.25 米,土路肩 2×0.7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II 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项目所在地属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地区的公路工程,按规定设防。线路在K5+250处自东向西跨越螺河,位于翰田村附近,因此叫翰田大桥。桥梁上部采用8*20m预应力或钢筋砼空心板桥结构,下部采用桩基接柱墩、桩基接盖梁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160m,桥面宽12.0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109号文《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报告,取得水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翰田大桥位于螺河上,按审批权限,本大桥的防洪评价报告需要报陆丰市水务局审批。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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