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已由都水字【2022】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土塘镇、三汊港镇、中馆镇、和合乡、苏山乡;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为100万元;
2.3标段划分: 1个监理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
2.5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