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柏乡县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壁挂炉加装安全装置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柏乡县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壁挂炉加装安全装置项目已由柏乡县人民政府以柏乡县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柏政办字【202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贴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邢台市柏乡县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壁挂炉加装安全装置
2.2 招标范围:为全县13321户(最终以实际安装户数为准)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壁挂炉加装安全装置(每户一套),采用“气流式管道自闭阀”+“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满足以下
(1)-
(2)款任意一款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取得拟用于本项目的一家气流式管道自闭阀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家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不接受同时提供同种产品多家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